6.21 恒定湿热试验


6.21.1 目的
        检验探测器在恒定湿热条件下工作时性能的稳定性。
6.21.2 要求
        探测器在恒定湿热条件下工作时性能应满足5.1.17条要求。
6.21.3 方法
6.21.3.1 将探测器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于试验箱内,接通电源,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。
6.21.3.2 启动通风机,使试验箱内的气流速度稳定在0.8m/s±0.2m/s,以不大于1°C/min的升温 速率,使试验箱内的温度升至40℃±2°C,然后以不大于5%RH/min的速率将试验箱内的湿度增至 ,并稳定2h。
6.21.3.3 按6.6.3条方法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。
6.21.4 试验设备
        试验设备应符合本部分附录A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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